kkplus|男童挨跌天線得得B母賠3萬 大律師陸偉雄:10歲以下無法律責任
昨日(5月23日)一名5歲幼童在旺角朗豪坊玩具店kkplus,因為弄跌大型天線得得B公仔,而被店方要求家長賠償。但隨著事發當刻的「天眼」片段曝光,令幼童家長及一眾網民質疑事件到底誰對誰錯,而大律師陸偉雄就表示,10歲以下小朋友並無法律責任,家長毋需賠償。另外,林作亦出post抽水,卻被網民鬧爆。
小朋友「挨」跌天線得得B公仔
該隻1.8米高的天線得得B「Laa-Laa」公仔標價為52,800元,幼童母親在FB出文指「突然聽到好大聲,轉身個公仔爆哂頭,個員工第一句就話我個仔踢個公仔」,但她與老公當即已接受事實,願意作出賠償。kkplus隨即開了收據給幼童家長,可見公仔折實後一共需要賠33,600元。
「天眼」片段曝光
其後,幼童家長收到事發當刻的「天眼」片段,從片中可見,小朋友並沒有如店員所講「踢」向天線得得B公仔,小朋友只是背向「挨」住公仔,然後公仔便跌低爆開。母親指「我都係收到人哋send條片先知我鬧錯個仔」,更質疑店家為甚麼「咁貴嘅公仔冇鎖住完全冇嘢圍住」,有感對方是詐騙。
大律師:10歲以下無法律責任
陸偉雄大律師就此事回應傳媒時解釋,10歲以下幼童本身毋須承擔刑事或民事責任,賠償與否是由家長及店方商討,但如果家長在賠償後證實店方在陳述過程時與事實有異,就可能涉及「欺詐誤導」,家長可向小額錢債審裁處討回賠償。
陸偉雄續指店方明顯未有採取任何措施及警告指示去保護公仔,因此店方責無旁貸,需要分擔責任,而且亦必須提出證明,去證實公仔價格及有沒有購買保險。他提醒市民如果遇上同類事件,可以與店方交換聯絡方法,或報警處理。
而陸偉雄向《有線生活》編輯補充,在民事上,案件需取決於小朋友是否具有承擔責任的心理質素,除此之外,家長亦有責任注意自己有沒有對小朋友疏忽照顧,或採取適當的監管,以免小朋友對任何人或事做成傷害。
林作IG FB抽水被網民鬧爆:抽少啲水啦
每逢有大事發生都會出來「抽水」的林作,馬上在IG和FB發文稱涉事家長「剛剛聯絡了我諮詢是否應該賠錢」,他本人就立即借機推銷保險,回應說「如果當年你有同我幫個仔買教育基金,今日你出事,就會第一時間打俾我問我點算。你打俾個律師friend都可能唔得閒睬你,但係我嘅工作就係睬人,所以我一定會即場幫你拆掂佢。咁妳就唔洗破財啦!」
帖文一出後,網民立即在FB鬧爆林作「冇圖冇真相,涉事家長根本冇搵你」、「抽少啲水啦」、「你開post擺明教人玩灰色地帶,俾人覺得你卑劣無恥,無賴」
(全文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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